據工信部網站消息,工信部今日公布《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》。實施辦法規定,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、平板玻璃項目。確有必要新建的,必須實施減量或等量置換,制定產能置換方案。朝陽鐵粉
該實施辦法旨在有效壓減水泥熟料、平板玻璃過剩產能,推動技術進步,加快聯合重組,優化結構布局。
實施辦法明確規定,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、平板玻璃項目。確有必要新建的,必須實施減量或等量置換,制定產能置換方案。朝陽鐵精粉
實施辦法規定,依托現有裝置實施治污減排、節能降耗等技術改造項目,在不新增產能的情況下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。新建工業用平板玻璃項目,熔窯能力不超過150噸/天的,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。
實施辦法規定,位于國家規定的環境敏感區的水泥熟料建設項目,每建設1噸產能須關停退出1.5噸產能;位于其他非環境敏感地區的新建項目,每建設1噸產能須關停退出1.25噸產能;西藏地區的水泥熟料建設項目執行等量置換。
位于國家規定的環境敏感區的平板玻璃建設項目,需置換淘汰的產能數量按不低于建設項目的1.25倍予以核定,其他地區實施等量置換。鐵精粉
等量置換是指建設產能等于退出產能,減量置換是指建設產能小于退出產能。
實施辦法還明確,對不執行產能置換方案的建設項目,省級主管部門負責會同有關方面依法依規予以查處;對產能置換方案執行不到位,存在弄虛作假、“批小建大”等行為的企業,通報其不守誠信行為,推動實施聯合懲戒。
對產能置換方案核實把關不嚴、監督落實不到位的地區,責令限期整改,情節嚴重的向全國通報,并依照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